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培训交流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11 浏览次数: 17
 

   1、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去兄弟院校参观学习,不断提高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水平,每年实验室应至少组织全体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去兄弟院校参观学习。
   2、尽量为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提供参观、考察、学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机会,不定期地选派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去外地参加有关实验教学与管理方面的培训交流会议,开阔眼界,了解最新实验教学信息,交流实验教学与管理经验。
   4、对于首次开设的实验,中心应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由一位资深教师为大家讲解实验内容与要点,然后每位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都要自己动手,测出实验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
   5、对实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中心定期组织全体指导实验教师进行分析与研究,找出解决方案。
   6、每位青年教师和技术人员指定了指导教师,制定了相应的培养计划,青年教师坚持听老教师的课,课前对实验反复调试、检测,老教师检查青年教师的教案、授课、报告批改等情况,耐心指导。
   7、每学期中心至少组织一次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集体备课和集中学习活动。
   8、中心积极组织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申报校、省乃至国家的教学和科研项目,撰写实验教学与管理方面论文,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的同时,通过申报、完成教学、科研课题;自制、组装教学仪器,废旧利用,发表教学论文等活动来提高教学水平与管理能力。
 
 
                                                 大连海洋大学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