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2-09-11 浏览次数: 17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中心具体情况特定如下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实验室开放目的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着重改善物理类和非物理类本科基础实验教学条件,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并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效能,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面向21世纪物理学人才以及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国民整体科学素养的目的。
第二条 开放对象
   1.本校物理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生;
   2.本校非物理类学习物理基础实验学生;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申请和审批工作。中心设有开放管理主管人,主管人的职责:①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②负责开放人员实验项目审查;③负责开放人员实验记录的管理;④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⑤负责安排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值班工作。
第四条 开放题目申请的程序
   1.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要先填好实验室开放实验申请表,由主管人核查后交实验室主任审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开放实验题目由主管人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3.进实验室后先由主管人对其开放人员进行所需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和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发放仪器使用证后方可进行实验。
第五条 开放题目和开放人员管理
   1.开放题目必须由实验室审批后备案。
   2.开放题目主要由实验室给出,也可自行设计,但需经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3.开放题目的实验记录要由实验室存档备案。
   4.开放人员及开放题目实行计算机网上管理。
   5.开放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开放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把所有仪器、物品等恢复原状并填写好仪器使用情况,由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大连海洋大学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