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9-11 浏览次数: 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了加强高等设备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资产管理法》、《高等实验室工作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 校的设备为学校的财产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确定部、省、校、院、系管理。

  校要在领导口分管理和管用合的原下,由一位校(院)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确定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职责渠道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设备按照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 校配备仪设备化配置的原,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设备批、置、收、使用、维护修等管理制度,任制,充分发挥仪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 校采购仪设备,要力做到优质低价,防止校。设备,到后要在索完成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提出索

  置的设备经学校主管部后,财务方可予以报销,做到设备财务相符。

  设备管理范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 设备的管理,充分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设备并经术鉴定合格后登

  设备在使用中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源共享。杜绝闲置浪、公物私化。

  设备调拨报废按照有关规定,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案)。有收入按财务管理行。

  第六 校要对仪设备料建立案,算机管理。对仪设备种类量、金、分布及使用状况行分析、究和汇总定上类统计数据。

  加强校、外网络资源建实现类数传输,充分利用代化手段对仪设备实施科化管理。

  第七 视仪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制定从业员专业及技能力的培、考核和技晋升法。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术研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予以承奖励


第二章 设备

  第八 价在人民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为贵设备
  第九 育部所管的设备

  1价在人民4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2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于成套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4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

  3价不足人民40万元,但外引育部根据家有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设备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和各高等校可根据实际,明确各自所管设备的范

  第十 高等根据育事科的规划合理设备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

  (1本校、本地工作任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

  (于更新的设备要提供原设备发挥效益的情);

  (2)所购仪设备的先性和适用性,包括设备适用科范,所品牌、次、格、性能、价格及技的合理性;

  (3)欲购仪设备附件、零配件、件配套经费后每年所需不低于6%的落

  (4设备工作人的配

  (5)安装、使用境及各项辅施的安全、完程度;

  (6)校、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风险分析。

  2设备

  (1校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2校主管部门组织关学家及有员对可行性论证提交核意

  (3)主管校(院)长审批;

  (4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所管的设备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根据需要组织同行评审

  第十一 高等校要建立切可行的设备购置和督机制,施公或集等方式,节约学经费的同确保所购仪设备量。


第三章 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 各校设备,要选择能明确完善设备安装、调试收、索、保修,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家,保购仪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收合格后,能在可用期正常运转
  第十三 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修等记录。要按照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定,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

  第十四 高等设备管共用、源共享。量使用外位已有的设备,避免出现区域性设备的重复购置。设备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的同,要展校、校和跨部的咨、培、分析测试作服工作,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第十五 高等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制定收费标准。

  对内教学使用设备不得收,科使用设备可适收取机时费设备对外服务应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财务门统一管理,根据校、省、主管部关规其中大部分经费关实验室用于补偿仪设备行、消耗、维护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十六 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制新品需拆改和分解应经学校主管设备的部批准。

  第十七 校要积极立操作设备的人加强管理,行“持上机制”避免设备坏。

  设备量和结构层次,以能保证仪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

  设备的使用、修、管理人须经过和考核,建立相任制和管理法。


第四章 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八 因技后、坏、无零件或费过高确需报废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资产处置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损报废
  1设备属单位提交报废

  2校主管部门组织关专审议,提出技术鉴告和意

  3主管校(院)长审批;

  4、根据家有关规主管部门审批或案。

  第十九 报废仪设备收回的残值根据《高等财务制度》、《高等会计制度(行)》的有关规定,校年度设备经费


第五章 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 高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行考核制度。
  1、每年年,由校院、系(所、中心)按照《高等设备效益年度价表》,部管设备自行考核,校管设备的考核范容可做适当调整;

  2校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核向全校公布;

  3育部每年公布部管设备03)使用情时组织检查估工作;

  4、省级教育行政部根据以上原自行制定检查所管设备使用情的范容和法。

  第二十一 高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奖惩制度。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的机人,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事人及负责人的任。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高等根据本法,合本地校的实际,制定设备的管理法。
  第二十三 政部定固定资产起点线以下的,高等校材料、低、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各高校可根据有文件精神,实际状况,自行制定管理法。其中校化品的管理工作,要格按照《于加强高等实验室危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行管理。

  第二十四法自200041日起始施行,1984年制定的《高等设备管理法》同时废